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做好监察委移送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2018年5月15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并在以后工作中参照执行。
通过学习,案管办人员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审理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等方面的程序和规定有了充分了解。随后,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时所必需的案件材料进行了重点学习。
最后,全体人员纷纷表示,将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平时工作中加强业务能力学习,不断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带来了新变化、新要求,为今后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做好充分准备,确保监察委与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