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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职责 护卫幼儿成长

发布时间:2017-12-13  来源:本网  点击量:1605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要求,及时发现侵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威胁,护卫儿童健康成长。2017年12月12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石棉县教育局,对县内幼儿园进行检查。

检察官和教育局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先锋乡、新民乡等乡镇的公立、私立幼儿园,查看了幼儿园的硬件设施、教师个人情况,然后对幼儿园的相关规章制度、师风师德建设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并与部分在校学生进行交谈,了解有无教师体罚、辱骂学生等情况。检察官站在法律监督的角度,对幼儿园的负责人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一是要组织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教学活动;二是要随时了解在职教师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避免侵害儿童的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对学校周围人群、小卖部等的监督了解,防止校外人员侵害儿童的事件发生。

此次活动未发现各幼儿园存在伤害儿童的情况,石棉县检察院将会同县教育局,继续关注县内幼儿园等幼教机构的教学情况,督促其规范管理,杜绝侵害儿童的事件发生,有利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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