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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律师参与 合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6-11-07  来源:新闻发布  点击量:1175  

      “谢谢检察官,谢谢律师,你们说的我都懂了,关于这个事情我不再上访了”,近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一起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答复工作,信访人叶某忠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1996年,信访人叶某忠,与其堂兄叶某成因土地纠纷一事,被诉至法院。石棉县法院一审判决叶某忠败诉,叶某忠不服,上诉至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叶某忠仍不服,继续申诉,中院再审继续维持原判。后叶某忠向高院申诉,向市检察院申请抗诉,均未达到想要的结果。至此,叶某忠开始了往返于各级法院、检察院之间的信访之路。
      近日,信访人叶某忠再次来到我院,反映对本案判决不服,认为法院三次审理判决错误,判决中对叶某忠自留山四至内面积认定与林权证不符,导致自留山面积减少近一半,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县法院撤销原判决。鉴于此前多部门已对该问题作出明确答复,叶某忠不听检察人员劝解,出现缠访、闹访的现象,检察机关决定启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机制。
      在接待过程中,律师骆某某以中立的身份向叶某忠作出专业法律解释,告知该民事诉讼已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程序,法律途径已经终结,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基层检察院监督,于法无据,说服叶某忠就该案息诉息访。同时,针对叶某忠认为林权证认定给他的林地被叶某成占用的情况,建议其可以到法院提起新的诉讼。在律师和检察人员的相互配合下,叶某忠对答复表示认可,表示将不再就1996年的诉讼上访。
      律师作为检察机关与信访群众的第三方出现,大大增强了检察机关处理信访案件的公信力。2016年以来,石棉县院采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方式,共解决了两起困扰多年的控告申诉信访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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