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合格找差距 学习提升促发展--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部门党小组开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大讨论活动
发布时间:2016-09-29 来源:新闻发布 点击量:1072
按照《中共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关于“两学一做”开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大讨论的通知》要求,2016年9月28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部门党小组开展了“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大讨论活动。党小组长邓海平组织讨论,示范带动小组成员积极参与讨论。
以标准为尺,以先进为镜。党员面对面开展讨论,在座党员干警对什么是合格党员,哪些思想、行为是不合格党员的表现,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形成从思想政治上、言论行动上、基本条件上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共识,明确做合格党员就是要增强学习意识,不断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生活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有理想信念动摇、革命意志消沉、宗旨观念淡薄、工作作风漂浮、组织纪律涣散等。此次讨论共收集合格党员具体标准8条,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8条,会后,党小组及时梳理讨论结果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在此基础上,小组成员拟定、签订了党员承诺书并予以公开。
通过本次学习讨论,综合部门党小组加深了对党章党规党纪的把握、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理解,进一步深化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党员同志们对标优秀找差距、对标合格知不足。党员干警们经历了这次思想和灵魂的洗礼,进一步增强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进一步促进了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