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出庭质量,2016年6月14日下午,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在出庭公诉邱某某贩卖毒品一案时,以全市法院系统到石棉县人民法院观摩多媒体示证为契机,邀请了我院检委会委员观摩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将邱某某的主体身份证据、从邱某某处查获毒品的证据、邱某某贩卖毒品的证据进行了分组、分类,用PPT在大屏幕上予以展示,此外,公诉人将邱某某贩卖毒品的通讯工具以及相关物证通过实物投影仪予以展示,并让邱某某当场辨认。在条理清晰、逻辑清楚、环环相扣的示证体系面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检委会委员表示,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兼顾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始终是石棉县检察院的追求和坚守;运用多媒体示证,通过视听感官一体传递诉讼信息的方式指控犯罪和证实犯罪,强化了对案件事实的认知程度,体现出极大的科技信息优势,同时通过PPT和实物投影仪展示证据,保障了被告人的知情权和质证权,符合证据裁判规则和审判逻辑。检委会委员要求公诉人要总结经验、找到不足,切实提高庭审质量,服务于司法改革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