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提升公民法治意识,石棉县检察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认真组织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
带头学法“打铁还需自身硬”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机关,肩负着保证宪法实施的重大职责,石棉县检察院以“三月法治宣传月”为契机,分别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全部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运用我院大厅电子显示屏、检察内网、检察工作微信群等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院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干警学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送法进社区 面对面宣法释理
3月4日,我院积极配合全县“石棉县政策法规、科技知识、平安创建、创新创业、感恩奋进、公民道德宣传活动”,在县城步行街胜利商场门口开展了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咨询、口头征求对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等形式,向群众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举报人、申诉人的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针对现场群众就自身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的咨询,检察干警都耐心倾听,并结合相关案例一一解答。活动当天共发放《申请检察监督告知书》、《举报须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联系卡》、《检察机关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等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送法进校园 培养文明小公民
3月8日,石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慧带领全院女干警前往迎政乡新民村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三八妇女节活动。活动中,检察官们为新民村小学校的学生们送上《安全》、《礼仪》、《好习惯的养成》等适龄书籍,鼓励孩子们在努力学习的同时,也要培养良好的习惯,同时,还为他们普及了《宪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一些知识,教导他们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文明小公民。对检察官阿姨的到来,孩子们也感到十分高兴。随后,检察官们与该校老师详细交谈,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家庭状况等,并在该校老师的陪同下,看望了由石棉县检察院志愿认养的三名失依儿童,了解他们在生活、学习中的困难,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认养资助、法律知识教育,防止其因缺乏监护人的有效管理而误入歧途。
附条件不起诉 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3月10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附条件不起诉人罗某(17岁)宣布附条件不起诉。罗某因到石棉县竹马工业园区管委会玩耍时,将管委会办公室桌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藏于家中,后被公安局民警抓获。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罗某就读学校班级的班主任,了解到罗某在校期间表现较好,结合罗某系初犯,且盗窃的笔记本电脑已退还失主,未对失主造成经济损失,认为罗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要求。经过法定程序决定对罗某附条件不起诉。同时,对罗某进行为期六个月的监督考察。在考验期内,承办检察官将定期了解罗某的学习、表现情况,对其进行跟踪帮教,促使其重新回归社会。通过附条件不起诉,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更好地接受教育,远离犯罪。
通过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石棉县检察院干警普遍表示,学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检察机关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为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