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名山区检察院创新检察预防工作,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触角”延伸到乡村组,在城东乡试点建立“乡村组三级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机制”,助推基层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和社会管理创新,旨在推动乡镇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的落实,使涉农惠民领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创造出了可资鉴戒的思路理念和实实在在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和名山区委的充分肯定。2013年5月,围绕“4·
2015年5月,名山区院将该成功经验推广至局机关,在区教育局、国税局、林业局、经信局、烟草专卖局5个局机关试点推行1:2:2“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机制”并聘任25名预防联络员,既推进上述局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保护干部,也对名山全区其它单位反腐倡廉,阳光重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2016年4月,名山区院成立“涉农惠民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城东乡、蒙阳镇等乡镇、村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