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区检察院为此成立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课题组,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2篇调研报告。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名山区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在稳步推进。名山区素有“仙茶故乡”的美誉,还是全省现代畜牧业重点县。针对本区畜禽养殖业污染、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污染等突出问题,名山区委、人大、政府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名山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有环保、农业、水务、国土、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各乡镇党委书记等10多个部门为成员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颁布实施了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工作方案,工作目标明确,职责、措施具体。名山区坚持发展和治理并重,发展生态种植、养殖业,积极推广 “畜—沼—茶、畜—沼—果、畜—沼—林”等“生态养殖+绿色种植”模式,实现畜禽养殖粪便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上,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区处理”的处理模式,已初步形成覆盖全区20个乡镇192个村公路沿线的垃圾收集管理体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推广力度,有效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特别是在茶叶生产的管理中推广适用无害化防治技术,优先使用生物农药、物理防治等有害生物控制技术。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是一场由党委、政府主导,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攻坚战。作为检察机关,我们要做的是强化法制保障。一是严格执行现行法,依法打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发生的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强化“两法衔接机制”,依法打击发生在农药生产、经营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二要积极为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制体系建言献策。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存在的缺陷:缺乏专门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立法;现行涉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性,不具有实际的操作性,缺乏对农业面源污染自身特点的充分考虑和论证;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责任认定模糊、处罚力度过轻,惩诫作用不够,这是需要提请省级以上人大、政府在立法工作中注意的问题。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下的养殖户的管理无法可依的问题,区环保、农业等部门热切期待市人大能立法解决,我们在此也予以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