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名山区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准确把握未检工作的特殊性,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原则,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积极参与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社会治理工作,强化帮教体系,最大限度的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和救助涉案未成年人,多层次、多渠道推进未检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促进未检工作的规范化。在落实专门办案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成年与未成年、轻刑与重刑、急办快结与细办慎结”案件三个分开,完善分案办理机制;建立快审快结机制,减少和避免犯罪信息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压力、抵触情绪等 “二次感染”;建立亲情会见和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机制,与区关工委会签的《关于建立失足未成年人帮教考察机制的意见(试行)》,委托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一定未成年人工作经验的关工委同志担当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20余人次;建立诉前考评机制。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家庭环境、成长过程、犯罪原因、社会危险性等进行调查了解,作为审查起诉处理、建议法院量刑的重要依据。实行不公开听证制度,制定了《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实行不公开听证的规定(试行)》,对部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组织侦查部门、嫌疑人、辩护人等开展不公开听证,作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前置程序,得到市检察院充分肯定推广。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注重权益保护的特殊性。在办案中引入审查案件“细心”、讯问谈话 “耐心”、社会调查 “尽心”、办理案件“爱心”、跟踪帮教“恒心”、封存记录 “留心”“六心”工作法,将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准确、审慎地把握逮捕、起诉的尺度,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为首要出发点,做到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犯罪宣传。举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卷调查,将检务公开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有机结合,利用QQ、手机短信及微博、微信、互联网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段,开设与未成年互动平台,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与名山人民广播电台共同创办《检察之声》,开设“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教育”讲座,不定期开展涉毒、寻衅滋事、伤害等未成年人易犯案件专题宣传,以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警示提醒,利用新闻媒体强大宣传阵地,最大限度达到预防未成年犯罪的目的。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强化帮教实效性。参与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工作,与团区委、教育等部门密切联系配合,对一涉刑案件的“留守儿童”进行定向帮扶,组织团支部全体干警捐款捐物,选派年轻干警进行学习帮扶,体现检察机关办案之外的人性化关怀;构建了家庭---学校(社区、村委会)---检察院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针对不起诉未成年人率先在全市实施“检察官”寄语制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社会帮教活动的管理,实行每案“一对一”跟踪帮教,适时走访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家庭,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引起社会公众对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活动的关注,做好失足未成年的帮教工作。
下一步,名山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切实抓住未检工作“惩罚”和“帮教”两个重点,积极探索检察职能与社会监护的有力结合点,进一步发挥办案教育警示、家庭监督、校园惩罚的作用,在稳步推进未检工作良性发展的基础上力争在工作新方法、领域新范围内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