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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首例客运车辆驾驶员因严重超员获罪入狱

发布时间:2016-03-10  来源:本站  点击量:1604  

201638,由名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代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经公开审理后,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代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12317时许,被告人代某驾驶川T25***号中型普通客车搭载乘客从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城区往城南方向,行至名山区蒙阳镇同贯路3KM+200M处时,被名山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检查发现,该客车客车核定载人数13人,而车上实载人员32人,实际超员19人,属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

该案是自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以来,名山区首例客车严重超员入刑案,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区交警大队分管领导、民警代表、客运驾驶员人员代表及媒体记者等上百名群众参加了旁听、采访报道。为加强法制宣传的效果,公诉人利用公诉席这一平台,用严谨缜密又通俗易懂的公诉意见向旁听群众解读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及危险驾驶的危害后果,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同时,名山区检察院采用图文搭配的形式实时对庭审进行了微博直播,提醒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共建和谐交通新局面的主张,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好评与支持,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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