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名山区检察院全面贯彻执行最高检《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并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采取对照花名册、查阅档案和询问司法助理员等方式,对名山区20个乡镇司法所的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情况开展了检察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区司法局。
总体来看,乡镇司法所对名山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均依法开展,建档工作较好,但同时也存在被矫正人员脱管和虚管等问题。
区检察院将上述问题一一梳理反馈至区司法局的同时,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5条具体的改进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