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的打击力度,部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作案手段从明买转为偷盗。2015年3月16日,名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彭忠巧等4人非法采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农历10月13日晚,被告人彭忠巧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将名山区马岭镇山娇村8组农户彭某平、彭某均家的桢楠树各一株予以偷砍并断筒,并由彭忠巧指挥工人将上述桢楠原木运至自己的家中藏匿,数日后销赃;另查明,彭忠巧伙同他人还购买并砍伐了张某某家的两株桢楠树。我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