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区检察院对本院办理的两起刑事案件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0000元,这是《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首次办理的两起被害人救助案件。
我院分管副检察长杨华将救助金分别发放到了张某、李某手中,及时为被害人家庭送去了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