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时近8个月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名山区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围绕三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基本完成了三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六项”工作。
一、促进了思想洗礼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学习教育和活动开展,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进一步端正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群众路线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进一步锤炼了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
通过开展系统的学习教育,院领导班子及成员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研读理论,深入思考,学深学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职工群众、接受批评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了进一步提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广大党员干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全面了解和深入剖析,经过整改提高,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开展群众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在新的起点上团结凝聚本单位党员干警的力量和智慧,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二、促进了作风转变
此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于作风建设,通过活动,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作风来一次大检修、大扫除。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教育活动中真正与群众交心谈心,切实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敢于揭短亮丑,敢于直面缺点,找到了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整改的方向和重点。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和整改落实,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改善,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的理解更深了,沟通更顺了,形成了检爱民、民拥检、“检民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区检察院重点解决好“9+1”问题,扎实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促进了作风的转变。认真落实全市“止懒治庸”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并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全院干警签订“承诺书”,各部门对照检查,写出了剖析整改材料。党员领导干部已全部签订《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拒绝进入高档会所承诺书》和《正风肃纪承诺书》,已全部清理办公用房超标配置问题。
三、促进了检务公开改革试点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办案单位,在监督别人时,必须加强自身监督,从群教活动开展伊始,区检察院党组即以该院为全省检务公开试点单位为载体,将各项检察工作向全社会公开,通过“阳光检务”接受社会的监督。一是创办《检察之声》专栏节目,扩大覆盖面。与名山人民广播电台共同创办《检察之声》栏目,围绕社会热点案例和检察要闻等内容,及时进行法律和政策宣传。《检察之声》专栏节目也受到媒体的关注,《检察日报》、《正义网》、《法制网》、《四川法制报》、《雅安日报》等多家媒体刊登转载。二是开通“两微一报一站”,搭建宣传平台,营造舆论环境。开通“名山检察”新浪、腾讯官方微博,认证开通微信平台,公布更新高检院司法解释、法律和检察职能知识、区院有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危害民生、民利的典型案例及区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公布法律咨询、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网民控告、申诉、法律咨询,及时发布检察动态,落实专人,制定办法,与网民开展互动讨论;开通手机短信报,以“彩信”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送区院检察工作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在互联网上搭建门户网站,建立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网上举报等平台窗口。编印2000张印有区院举报监督电话,“两微一站”二维码的“阳光检务告知卡”,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三是建立“名山检察灾后恢复重建法律咨询约谈制”,促进名山区科学重建。检察联络员加强对社情民意的收集和研判,使用电话预约的方式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关于贪污挪用灾后重建款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而发生在重建项目中的责任事故的控告、举报等。来访群众可以通过检察联络员进行电话预约,在约定好的时间、地点,由控申部门及时向群众进行答复处理。四是编印“检务公开手册”和《检察官在身边——怎么办系列问答》简读本,大加检察工作的公开力度和指引依法维权的力度。结合检察职能及本辖区办案特点,将高检院相关司法解释、法律法规,区院有关规定及执法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等汇编成“检务公开手册”,将编印10000份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散发宣传。针对普通民众“告状乱找门”、“申诉乱投医”等现象,经过组织专人调研,对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涉及法律方面经常面临的一些困惑和疑问进行了收集,有针对性的汇编了《检察官在身边——怎么办系列问答》简读本,印制了5000本供广大民众参阅,以期让老百姓 “举报进对门,维权走对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置检察权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阳光执法。五是编辑《检情专刊》,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群体发送,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按季度发送的《检情专刊》,在设置的 “亮点工作”、“服务灾后重建”、“检务公开”、“典型案例”、“文化育检”等栏目中,重点介绍和宣传名山检察各项工作的实时开展情况。现已编发两期,分别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等130余人进行了发送,收到了良好的反响。六是适时公开办案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执法办案公信力。为充分利用区院门户网站和局域网的传播作用,区院在没有先例可参照的前提下,主动思考积极作为,遵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的检务公开工作原则,主动制定区院在门户网站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开了本年度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以及相关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和典型案例等法律文书。受理案件的办理情况也通过表格形式分侦监、公诉和自侦案件进行了公开,置办案于阳光下,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四、促进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
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各区县检察院建立“乡村组三级预防联络员机制”,助推基层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获得省、市、区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特别是针对灾后重建等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城东乡等10个乡镇建立乡村组三级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机制的意见》,被名山区委转发至全区各乡镇党委推广,以推进乡村组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的落实。2014年8月,区检察院针对名山区处于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向区委报送《关于开展“乡村组三级预防联络员机制建设”工作的报告》中提出可在名山区级部门中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局机关建立“三级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机制”的对策建议。目前,区检察院正着手在区教育局、国税局、城住局三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五、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区检察院以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创建单位为动力,务实创新,积极探索,通过“3+3+
六、促进了平安名山建设
按照区委依法治区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工作载体,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落实“两法”衔接,强化法律监督,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和引导监督,营造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良性互动的氛围,增强了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的震慑力;采取多种形式传达、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王东明在省直政法部门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