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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毒品大案被告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4-10-22  来源:本站  点击量:2303  

日前,由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斌涉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和被告人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经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刘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201312月至20142月期间,被告人刘斌先后13次向他人出售冰毒约47.64,麻古0.85,先后4次容留他人在其家中吸食冰毒。被告人刘某某先后5次帮刘斌向他人出售冰毒约2.8。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在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后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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