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检察院推选群众代表开门评风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名山区检察院坚持开门搞活动,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区推选成立了由检察联络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协民主监督员、非党干警等7名群众代表组成的名山区检察院群众评议小组。
明确群众评议小组工作职责。一是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好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二是列席或参加区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会议或活动,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三是协助开展有关问卷调查,认真搜集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区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四是对区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评议评价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健全群众评议小组的工作制度。一是会议制度。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过程中,邀请群众评议小组成员列席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以便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和评议。二是通报制度。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各环节工作情况以及上级的部署要求,采取不同方式,及时向群众评议小组通报或公布,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评价制度。每个环节工作结束后,召开群众评议小组座谈会,发放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评价表,由评议小组成员负责填写意见进行评价。对评价结果不好或满意度不高的,要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