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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本网  点击量:1175  

2021年,名山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均实现新的发展和突破。

一、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自觉服务经济发展。认真贯彻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名山区创建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三年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件8人,起诉4件7人。办理汇信行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1900余万元,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1名干警获评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个人。落实检察机关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办理的毛某某虚假诉讼监督案,充分维护民营企业股东权益,挽回损失235万余元,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例。与四川通用航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检企共建 法治护航”检企合作协议》,印发《“蔚蓝净空”检航协作实施办法》,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与企业合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做法,构建亲清检企关系。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对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的不捕1人,不起诉1人。

    有效护航绿美名山。围绕茶业提质、绿美名山、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起诉非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件7人。坚持纠正违法与环境治理并重、生态保护与补植复绿并重,对3起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违法行为人对其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补植复绿。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立足茶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联合行政部门形成在区委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分工负责、监督配合的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性互动机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0件,有效促进乡镇、部门加强水源保护、土地管理、污染治理等工作。与蒲江县、丹棱县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通过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案件办理协作、案件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名山、蒲江、丹棱三地公益诉讼边际协作。

有力推动乡村振兴。落实“五个一”帮扶责任,选派3名干警开展驻村工作,33名检察人员按月入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发挥检察机关法律资源优势,建立“法治+扶贫”帮扶模式,开展法律知识培训500余人次,培养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来政策”的农村法律人才队伍;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茶都模式,联合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8个部门制定《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试行)》,不断加大乡村振兴领域司法救助力度,对9名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又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金5.2万元,会同甘孜州检察院、道孚县检察院开展跨区域司法救助,向迁居名山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元。

二、顺应人民平安需求,在维护和谐中展现检察作为

依法从严打击严重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2件74人,审结50件72人,批准(决定)逮捕37件5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3件223人,审结118件190人,提起公诉101件152人,纠正遗漏罪行1起,追诉遗漏同案犯9人。批捕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5件6人,已起诉4件5人,切实维护公民人身安全;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件25人,起诉12件16人,切实维护公私财产安全;批捕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件1人,起诉33件34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批捕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边境管理、“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31件45人,起诉65件105人,切实维护社会安宁。

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立足于把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在受理环节做好接待来访、审查受理、释法说理工作。受理控告、申诉、举报53件,按照诉访分离原则,控告检察部门通过释法说理、邀请律师参与接访、上级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等方式答复37件,分送本院案件承办部门办理15件,移送纪委监委1件。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接访16人次,进一步密切了检群关系。加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运用刑事和解手段积极化解因轻微刑事案件、邻里家庭纠纷造成的社会矛盾,促成5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强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强化类案、典型案件分析,针对打击“断卡”、未成年人犯罪等多发性、敏感性、特殊性案件进行专题分析,针对个案反映出的社保资金管理、电信网络诈骗等管理漏洞,提出有效对策建议5条。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推进窨井盖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强化检察官释法说理,通过法律解读、检调对接、庭审教育、公开听证、带案下访等措施同步普法、说理、帮教。开办《检察院剪报》月刊,通过预防犯罪邮路将1600余册《剪报》送至89个村、15个社区群众手中,播出《检察之声》48期,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开设普法栏目,发布法律条文、案例、司法解释等60余篇条,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0余次,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既当好护法卫士,又当好普法先锋。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司法办案中践行为民情怀

加强诉讼法律监督。探索“简繁分流+全程评估+精准量刑”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形式。对认罪认罚案件从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做“简繁分流”,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各阶段具体表现进行“全程评估”,以法定减免情节为前提,充分考虑认罪认罚的不同阶段,做到“精准量刑”,促进节约司法资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07件168人,占审结案件人数的88.4%,量刑建议采纳率98%。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12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35人不起诉,对84名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缓刑。严格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证据标准,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6人、不起诉1人。加强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机关发出各类检察建议37件。办理的曾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曾某某的经营性外出需求,简化经营性请假外出工作流程,让企业充分感受到检察温度,激发企业发展信心,该案入选四川省检察院刑事执行典型案例。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4件5人。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对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批捕2人、起诉7人,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人、不起诉2人。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跨区域办理协作机制,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巡回集中办理组,整合资源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落实检察官兼任法制副校长制度,选派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防止校园欺凌、远离毒品等“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创新建立推进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机制,从心理帮教抚慰、社会安置、监护干预保护、课业压力减负方面着手落实“双减”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该项工作得到四川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注重特殊人群权益保护。深化农民工法律维权协作机制,加强与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的协商沟通,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案件线索移交、专项接访等制度,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3件,支持1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1万余元。注重英雄烈士名誉保护,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名山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工作长期开展。实施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对名山百丈关战役遗址内存在的红军烈士墓认定不到位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1处红军烈士集中掩埋区和28座红军烈士墓的认定,有力的推动了红色资源保护。百丈关战役烈士墓认定公益诉讼案获评四川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加强检察便民服务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民法律服务,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对外办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业务咨询、信息公开、国家赔偿、律师接待等业务;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将12309检察服务平台接入茶源名山APP, 实现一键查询案件信息,打造群众“指尖的检察院”。依托3个乡镇派驻检察室、社区检察联络室,延伸区、镇(街道)、社区三级检务服务,提供有效法律服务40余人次;聚焦群众法治需求,将检察职能职责、举报电话、网上办理流程等做成职能牌,在13个镇(街道)全覆盖公开上墙;下沉检力到镇进村入户,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公开宣告、公开听证、公开庭审、联合调查、联合接访“六大活动”,在群众身边办案15起,教育200余人次,普法13次,有效推近平安名山建设,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

四、注重抓队伍强基础,在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能力

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立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建5个工作组,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13个方案,实行“清单式”项目化推进管理模式,统筹推进教育整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把学习教育贯穿到教育整顿全过程,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引,将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同步开展。坚持以专题讲座、政治轮训、跟班先进找差距、心得体会分享等为载体,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讲座14次478人次,撰写心得体会111篇、观看英模事迹专题片5部。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用严实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认真开展“三类案件”自查,扎实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和其他突出问题12个,修订完善制度14项,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获评全市“十佳政法单位”。

    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把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政纪律等贯穿于检察各项工作始终。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对执行“八项规定”等制度规定开展专项监督和常态化督查14次。自觉接受区委巡察,主动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全面夯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实行“一案一记录”和“一季度一报告”制度,如实记录、报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案件等重大事项20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

    抓好队伍素能建设。注重检察司法理念的教育和引领,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39期401人(次),不断涵养检察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注重采取实训方式,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办理的“杨某贪污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开展“青蓝行动”,9名青年干警“一对一”结对本院先进个人学习,让青年干警在检务一线经风雨、长才干。开展基层建设年、“三培育三引领”等基层院建设活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组建优秀办案团队,为检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被推荐参评“全省基层检察院工作典型”。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常委会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向区政协常委会通报年度检察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制度,通过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检察开放日、邀请旁听庭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视察调研等形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对本院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31件,公开比例100%,同步公开案件进度信息238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落实报告通报工作、述责述廉等制度。

2021年度名山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实现从“有”到“优”还有距离;二是用法治力量服务工作大局、参与法治名山建设方面还有差距;三是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得还不够实,效果还不够好;四是检察办案力量不足、队伍素质与新时期检察工作需求存在差距,硬件建设不足;五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下一步,名山区检察院将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工作安排,扎实履行职能职责,有效解决问题短板,为名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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