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名山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建设宜居宜游宜养宜商“中国茶都”和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工作部署,深入思考,主动作为,凝心聚力为名山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一、强化执法办案,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
以“内外联动,构建生态检察工作大监督格局”为要求,认真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结合名山区实际,同多部门会签“两个专项活动”相关文件,推动名山区“两法衔接”机制落实,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和非法出售、收购、运输、加工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法排放空气土壤污染物、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破坏饮用水源地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以及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能源的犯罪。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通过惩治手段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发案率。
二、强化预防功能,加强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名山绿色发展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预防犯罪的先期屏障作用,促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建设的重点真正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污染案件中暴露出的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隐患,积极开展预防调研,提出有效防范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消除诱发职务犯罪的隐患,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对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情况,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纠正,为建设宜居宜游宜养宜商的“中国茶都”提供司法保障。
三、强化内外监督,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工作规范开展。
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内部协作的实施意见》,整合公诉、侦查监督、反贪、反渎、控申部门力量,强化内部协作,促进行政违法监督取得实效,上半年,相关科室已向民行部门移送行政违法行为线索3件。与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会签《关于推动名山绿色发展建立生态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生态资源保护。积极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同联网单位合作,实现了刑事侦查活动信息互联互通、即时共享。通过进入案件信息系统查看公安机关录入的案件信息,对刑事侦查活动进行实时查阅和实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