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动员部署会精神,加强新常态下的政治思想教育,使检察干警特别是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加强自我权力约束,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在传达学习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动员部署会精神的同时,在全院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中,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规矩的重要阐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论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通过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警在原则方面自觉杜绝“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的问题;在党内团结方面自觉克服“团团伙伙、小山头、小圈子、宗派主义”,上情下达、方针执行上打折扣、搞对抗,甚至可能形成“门客、门宦、门附”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在政治上形成一种抱团化、互相支持、互相提携的利益交换关系,使政治“潜规则”大行其道,破坏党的风气和统一的问题;在组织意识方面自觉转变“组织意识淡漠、不向组织请示报告”,目中无人、心中无畏,甚至可能衍生出管不好身边人、擅权干政、干预选人用人、打招呼说情、违法拍板定案等思想意识和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