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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9-06-26  来源:本站  点击量:13896  

近日,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判决支持了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判令被告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雅安日报》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芦山县太平镇张贴经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认可的警示公告,召回已销售的假药,并承担4050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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