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汉源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主题,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全面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是落实业务分类监管。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围绕案件办理、密件处理、档案管理、涉密载体、办公办案设施设备等重点领域进行综合研判和评估,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划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实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风险点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或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目前,全院重大监管点位5个(个人密钥、库存档案、案件卷宗、中心机房、涉密设施设备)、较大监管点位3个(指挥中心、弱电系统、办公OA系统)、一般监管点位3个(各楼层办公室、普通办公设备、公务用车)。
二是抓实隐患排查整改。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险除患”集中整治为抓手,汲取各类事故教训,紧密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各部门风险等情况,开展“部门自查+集中检查+专项抽查”全覆盖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实时在办公网、微信工作群上公布并予以通报,采取“发点球”形式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信息畅、政令通、处置好”。全年共开展检查10次,排查出问题隐患24条,整改完成24条,整改率100%。
三是强化应急处突能力。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应急疏散及初期火灾消防演练预案》《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方案》,组建应急救援与突发事件处置组,开展应急综合演练5次。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及AB岗制度,健全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机制,畅通安全生产事故紧急信息上报渠道,确保在第一时间科学、高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灾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