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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控申信访、律师接待和案件管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3  来源:本站  点击量:12963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控申信访、律师接待和案件管理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现就疫情期间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汉源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以来信、快递、网络或电话方式等方式受理接待群众来访。

(一)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汉源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汉源县富林镇江汉大道三段8号,邮政编码:625600)。

(二)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三)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对异地律师需要阅卷的请就近向所在地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也可通过拨打电话13795864025实行预约办理。

三、移送案件、文书送达、签署具结书等必须来院的办案人员、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并严格登记,体温异常者,务必请先行就医。

四、如需进入本院二楼以上办事人员,须经检察长同意。

五、外来人员应主动做好自我防护。非常时期,敬请理解与支持。对不守规矩、扰乱秩序影响疫情防控的,依法依规处理。

六、相关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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