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四风”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廉洁从检底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抓好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具体规定和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行为禁令等规定,以及典型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引导干警增强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树牢廉洁从政、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深刻汲取违规案件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发布廉政提醒。坚持抓日常、盯节点,通过在检察内网、微信工作群发布廉洁警示提醒、发送廉洁过节短信等方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检察人员的社会责任和纪律规矩的“底线”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进行重点约谈。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要求以上率下,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有不良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检察人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促进形成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公正廉洁司法。
四、开展监督检查。常态化进行日常监管,严格开展办公用房清理、严格控制公务活动支出、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一般性费用支出和物品采购,修订完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食堂管理等制度规定,防止“隐身” “变异”违反规定,坚决克服纠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