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高检院内设机构改革,克服检察机关机构改革所带来的人员精简、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汉源县检察院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在试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的过程中,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下的流程监控工作。
一、强化案件预警工作。对全院在办案件实行临近到期特别监控制度。一是每周一以内网系统通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对案件到期情况进行预警,提醒承办检察官注意办案时效。二是注重沟通联系,每天跟进统一业务系统,对当天到期案件及时与承办检察官联系,提醒其案件到期情况及案件办结等案卡信息填录情况,及时结束办案流程,避免造成案件“系统超期”现象。
二、强化专业化流程监控。一是选任检委会专职委员和资深员额检察官担任专职流程监控员,以人员专业化提升流程监控规范性和专业性。二是适应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的需要,对于同一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情况,由同一名监控员负责全程监控,直至案件办结。三是实行每案必监控。把逮捕、公诉案件作为流程监控的重点关注案件,全面、全程、全员监控办案情况,确保流程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四是紧盯监控重点。着重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办案环节、撤案、撤诉及长期不能结案的案件、办案流程是否规范完备及时等问题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强化通报和与派驻纪检组的衔接工作,将“管人”与“管案”有机结合。一是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案件办理不规范、统计案卡填录不规范,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发送通报,由以往“列问题到部门”转变为“点名到个人”,收效良好。二是对案件办理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派驻纪检组,情节严重的由派驻纪检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四、强化检察人员素质提升。一是加强政治教育,教育干警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依法办案、秉公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怕当事人上访,不以批捕数量的多少来衡量自己的工作业绩。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保证捕诉一体化下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