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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

发布时间:2017-09-08  来源:本站  点击量:7824  

  《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四川实际,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主线,围绕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发展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任务要求,既包括体制机制改革内容,又注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深化,充分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系统性、战略性的思考和布局,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了到2020年、2030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目标,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3项重点改革任务,并细化为85项措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为我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主要精神如下:

  一、健全落安全生产责任制

  长期的实践经验证明,责任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制度保障,任何一个方面的责任制缺位,都会留下监督和管理上的漏洞,埋下事故发生的隐患。为此,《实施意见》明确要落实三个方面的责任,并强化考核追究。一是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中央《意见》和我省已经印发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对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进行强调和重申,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针对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边界不清以及新业态的监管盲区,《实施意见》 比照中央《意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明确了4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监管执法职能但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的各自职责,并提出要落实到编制管理机构界定的各部门职责规定中,予以规范。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强调了企业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并实行全员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同时,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既要求企业自觉服从部门监管,又要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此外,借鉴江苏经验,提出在大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探索建立安全总监制度,通过设置安全生产专业领导岗位,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四是健全考核追究机制。加强考核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实施意见》主要从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提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深入推进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管监察体制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保障,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将更好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一是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改革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监管监察体系。同时,理顺民航、铁路、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系,明确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地方综合监管职责分工。二是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实施意见》明确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要求各级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规定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对照中央意见明确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提出积极推进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安办日常工作,切实发挥安办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督查督办等职能,督促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针对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没有监察执法机构,无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实际,《实施意见》提出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中增设综合监察执法队伍,增加综合执法人员,通过接受委托或授权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察执法。对已部署但未得到有效落实的 “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和“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两项工作再次进行了强调和重申,并提出时限要求。同时,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实施意见》提出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及专业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为防止开发区这种“经济强区”成为安全监管的“盲区”或“薄弱区”,《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开发区生产经营单位数量、重大危险源数量及安全监管难易程度等,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立或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统筹调整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切实解决基础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将实行“市(州)派驻工业园区执法、县(市、区)派驻重点乡镇(工业园区)执法、成立片区执法中队”等经验做法写进《实施意见》,作为各地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建设的重要手段。《实施意见》还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劳动合同制人员,建立辅助监管执法队伍,协助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三是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同时提出,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和生活救助措施。四是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省、市、县、开发区要建立健全或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并要求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水上交通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施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建立科学长效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是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的必然要求。一是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制定修订《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针对安全生产涉及行业领域众多、标准制修订任务繁重、专业性强,《实施意见》提出,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加快安全生产四川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整合;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积极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准”四个层面,进一步制(修)订和整合安全生产标准,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同时,为了简化程序,提高标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施意见》提出改进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标准和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发布机制。二是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监管执法制度,制定执法计划和执法工作标准,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提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三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了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其检查监督作用。同时,要求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把安全监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四是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车辆、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同时,要求将监管执法信息化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建立健全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五是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及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针对事故调查报告重导致事故的技术和管理原因不清晰,不利于有效汲取教训的问题,《实施意见》要求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并全文发布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积极探索事故背后的制度缺陷和技术失效的深层诱因,推动法规制度制修订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

  四、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按照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要求,一是严格安全准入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纳入政府规划委员会,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安全风险源头防控制度,并在中央《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的具体要求,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主要对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重大危险源管理提出要求,强调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预警控制。三是强化企业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依法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同时强调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四是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分行业制定标准,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与政府并网衔接,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调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五是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人口、功能和规模急剧扩张,城市运行存在诸多安全风险,安全问题日趋复杂。《实施意见》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提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高基础设施配置安全标准,加强重点设施的检测维护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并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六是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实施意见》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程作出部署安排,通过加强基础工程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五、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安全生产重在强基固本。一是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并提出重点保障范围,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力度。针对一些企业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或挪作他用,影响正常安全生产投入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二是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针对部分行业领域致灾因素多,治理难度大,《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针对高危企业技术装备落后,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出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应用。同时要求,加大全省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力度,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国“一张网”。三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提出,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发展规划,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建立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四是建立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同时,明确将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党报、党刊、政府网站等设立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专题或专刊专栏的考核要求进行固化,着力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格局。此外,《实施意见》还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推进安全体验中心等宣传教育载体建设”等经验做法进行固化,从基层网格着手,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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