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深入推进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汉源县检察院立足实际,打造科学监控、规范监控、精细监控体系,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以重大案件重点环节的监控为抓手,强化监控实效
一是立制度明规定。制定《汉源县人民检察院重大案件管理规定》,明确重大案件的范围和类型,监控内容和监控方式;二是严审查细梳理。案件管理办公室首先对受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细致梳理出符合重大案件范围的案件,并立即登记及时与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三是建台账细化监控。建立重大案件管理台账,逐案进行跟踪监控。对案件诉讼进程中采取变更强制措施,补充侦查,追捕、追诉,不捕复议、非法证据排除,提起公诉、不起诉及改变管辖等关键节点及时跟踪监控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对存在重大涉检信访或者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示,对存在办案风险的案件是否制定、落实相应司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预案进行及时监控。对有涉案财物的案件,有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案件重点监督办案期限是否超期、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是否规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否到位。
二、以统计分析为抓手,抓细抓实流程监控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统计人员素能。立足统计工作实际,先后多次安排统计人员到市院学习进行统计培训,并开展岗位练兵,规范审核统计报表流程。二是加强审核管理,提高数据质量。统计人员严格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对各科室填报的数据进行督导检查,对案件从受理到审结所有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严、细、实的审核,有效减少案卡和数据填报不规范不准确的情形。三是建立案卡信息填录与统计通报制度。统计人员负责严格监控本院所有案件信息填录工作,并根据案卡的案件信息规范性验证结果提示口头通知承办人完善补正案卡信息,杜绝瑕疵信息流入统计数据库中。对填录不规范、不及时、不完备的案件信息和随意修改案件信息的及时记录,并每月进行通报。
三、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助推案件流程监控务实开展
一是纳入绩效考核。把流程监控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我院依托信息技术建立“人脑+电脑”的监控模式,实行承办人及部门主动、案管部门推动,探索出以案管办为主的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机制、以检委会为主的大要案件监督管理机制、以纪检组为主的举报查处机制,形成了内部“三条线”监督管理监督机制和考核总控的“管案”模式,强化奖惩,双管齐下,推进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务实开展。二是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标尺作用。制定了《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办法》《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填录与统计通报制度》,案管办对随意修改案卡信息,不规范填录案卡信息等情况造成统计数据不准确的进行通报分析,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对通报的个人及部门予以扣分。倒逼各部门高度重视案件流程监控,减少事后大幅修改信息,促使承办人及时、准确填录案件信息,规范系统办案流程。
四、以形成合力为抓手,提升案件流程监控能力
一是划分工作职责,落实流程监控责任。业务部门设置兼职流程监管员,负责本部门案件流程管理工作,案管部门设置2名专职流程监管员,负责每月随机抽取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流程监控合力。建立承办人自我监督、办案系统监督、案管中心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问题,案管中心积极与业务部门、市院、省院沟通,及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定期召开流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核实情况、反馈意见,形成专、兼职分工明确、协同共管的巡网监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流程监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