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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印发《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4  来源:本站  点击量:916  

全院各部门、各党支部:

按照关于印发《中共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检党[2016]13号)精神,经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将《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6年6月13日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督导工作方案

 

为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确保学习教育顺利推进,根据《中共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检党[2016]13号)精神,按照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职责任务

负责联系指导各部门各党支部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落实院党组部署的各项学习教育任务。具体任务如下:

(一)传达中央、省、市、县委、院党组有关部署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二)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取得实际效果。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求,督促各部门各党支部分层次、分领域开展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防止上下一般粗,力戒形式主义。

(四)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做好新闻报道、理论宣传、氛围营造等工作,进一步弘扬正能量,提振精气神,营造良好氛围。

(五)及时总结支部学习的工作经验,注意发现先进典型,
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及时向院领导小组汇报督导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七)承办院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督导组人员

组  长:李炳军

副组长:王翠云、熊桂梅、李松锦

成  员:姜  晶

督导组日常工作由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负责对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督导重点

重点联系督导各部门各党支部做好学习教育准备工作,广泛抓好动员部署,分层次分领域扎实推进学习教育。督促深入各支部是否按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学习会议记录,创新方式讲好党课,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积极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督促各党组成员当先锋、作表率,抓好责任落实,认真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督导方式

督导工作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等方式,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掌握第一手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面上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在全面了解、督促推进学习教育面上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点面结合,加强督促指导。

(二)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把握日常教育节点定期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督促抓好经常性工作落实。根据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集中督导。

(三)专项督导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将学习教育督导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按照《中共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联建工作方案》,我院帮扶党组织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与联系贫困村党组织开展党组织结对联建,党员干部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与贫困村党员开展互帮活动。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基层基础保障等工作督查调研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四)严格标准要求与加强分类指导相结合。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督促各党支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院党组各项要求,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特点,特别是对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基层主动性创造性,因地制宜、因岗制宜推进工作。

五、督导内容

1、查阅各党支部会议记录,全体党员学习记录,了解支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参会比例。

2、查看各党支部是否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计划方案,是否落实人员负责该项工作,是否做到分层分类,是否有创新举措。

3、查看是否制定详细的讲党课计划,对党课时间、主题、人员等作出安排。审查党组成员以及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情况,县级领导干部到联系村讲党课情况。抽查全体普通党员专题讨论发言情况。

4、查阅各党支部开展“重温入党志愿、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日活动的记录、图片,了解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若还未开展的拟定何时开展。

5、查看各党支部党务公开栏,是否充分运用微信微博、LED等新兴媒体,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

6、查看是否为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放学习资料。

7、查看专题学习讨论有关材料,党员参加支部专题学习讨论。

8、咨询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与院学习教育方案中的一致。听取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

9、查看被督导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全程参加指导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10、全程参加指导被督导各党支部组织开展的有关重大活动。

11、查看被督导各党支部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抽查所督导党支部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督促限时整改到位。

12、根据院党组安排和被督导各党支部学习教育开展需要,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确保完成督导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吃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要求,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讲原则不讲关系,讲规矩不讲面子,敢于“当包公”“唱黑脸”,动真碰硬、一盯到底,做到“五个不放过”:实施方案不管用的不放过,学习讨论不聚集的不放过,讲党课不认真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

(二)勤督实导。全面掌握被督导学习教育动态。围绕专题学习交流、讲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关键环节,深入被督导党支部,认真做好督查指导。发现与院党组要求不符、工作不力的,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纠正的坚决纠正,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要求标准不降低。对带有政策性、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把握政策界限,重大问题及时反映。

(三)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院党组有关精神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交流督导情况,研究部署工作。

(四)及时收集报告情况。及时了解所督导各党支部工作情况,不定期公示督导情况。开展集中督导后,形成情况报告上报领导小组。

   (五)抓好整改。要求被督促党支部真查问题、查真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不等不拖、立行立改,从具体问题改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抓一件成一件。

(六)严格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县委、院党组精神,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职责,讲究工作方法,加强沟通联系。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以严和实的作风开展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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