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督促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汉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严格履责,限令汉源县人民医院在规定时间内撤除了江汉大道三段八号路段的道路打围板,及时恢复了该路段的畅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14年7月,汉源县人民医院修建第二住院部大楼过程中造成城区江汉大道三段八号公路下方主水管断裂、公路垮塌,有关部门紧急进行处置,险情很快得到控制,该工地遂进行打围、浇筑抗滑桩施工。2015年5月8日,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向县人民医院发出《限期恢复市政道路的通知》,要求于2015年7月1日前完成桩板墙工程,恢复市政道路使用。该院于同年7月20日向该局提出临时占用人行道和车行道作为基础钢筋笼子的制作场地的请示,得到批准后,该院遂长时间占用该处路段的人行道及一个车行道作为施工场地,给过往驾乘人员及群众带来极大不便,群众甚为不满。
鉴于被占路段系汉源县城交通要道,道路被占一半,加之打围板对视线的妨碍,使原本有一定的弯度的该处路段时常险象环生!2015年年底,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经现场查勘,认为县人民医院第二住院大楼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自有场地已能满足施工需要,不宜继续占用公共资源施工造成交通安全隐患,遂于2015年12月22日分别向汉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两部门严格办事、依法履责,及时督促汉源县人民医院限期恢复被占道路,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全力为群众的平安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良好道路环境。次日,县人民检察院会同以上两个职能部门一同到打围现场进行现场督办,施工单位承诺一定按主管部门限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恢复被占人行道和车行道。
近日,被占用近一年半的汉源县江汉大道三段八号路段在人民检察院切实有效的监督下已全面恢复畅通。受本案的影响,位于县城八号线汉源二中宿舍后面一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打围板也同期被清除,群众纷纷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