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源县检察院侦监科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经济拮据,擅自将其父母喂养的价值七千余元的两头牛盗走变卖;公安机关将该案破获后,嫌疑人刘某某父母对其儿子的行为既气愤又痛心,坚决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本案中受害人是父母,嫌疑人是儿子,双方关系特殊,案件的处理不仅涉及嫌疑人刘某某今后的人生道路,也涉及到今后母子、父子关系的处理,且嫌疑人刘某某还有一个8岁女儿,于是侦监科干警会同办案民警、村组干部一起,专程到嫌疑人刘某某位于汉源县料林乡大林村7组的家中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嫌疑人刘某某的父母,了解其家庭情况、平时表现,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嫌疑人刘某某的父母愿意给嫌疑人刘某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嫌疑人刘某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表示对不起父母,今后愿意重新做人,好好劳动,照顾好父母及家庭。经集体讨论,该院最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本案不同于一般盗窃案件,案件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嫌疑人未来的人生道路,也关系到今后的家庭关系,检察官们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慎重处理,以亲情感化,化解矛盾,人文关怀,更是坚持依法办案,既挽救了嫌疑人,也挽救了一个家庭。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克服“坐堂办案”,转变作风,走进基层,真真正正、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惠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