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将一面印有“惩恶扬善 匡扶正义”的锦旗送到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依法追回七年前被当事人诈骗的保险理赔款。

2014年2月,冯某某酒后驾驶川T7****越野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路边房屋损毁。因酒驾无法获得保险理赔,冯某某遂指使代某某赶到事故现场为其“顶包”,并配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调查。因代某某作虚假陈述,2014年6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向其支付保险理赔款482131.41元。2020年6月,该案被移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案件承办人多角度的开展释法说理,依法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冯某某主动将全部赃款482131.41元退缴至汉源县财政专户,冯某某、代某某也受到相应的刑罚。
2021年1月13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将该笔赃款依法返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遂出现了前述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