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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某甲、白某乙涉嫌倒卖文物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0-11-02  来源:本网  点击量:19991  

日前,由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某甲、白某乙涉嫌倒卖文物案由汉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白某甲犯倒卖文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白某乙犯倒卖文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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