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检察中心工作、服务检察业务工作”两项基本业务,以注重预防为根本,以抓好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抓好执法行为的规范督察、抓好专项工作的重点督察、抓好检风检纪的日常督察为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监督主体责任,实现了队伍管理十年“零违纪”、安全管理十年“零事故”、涉法涉诉十年“零上访”。
一、加强组织领导,树立督察工作权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提出了“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促进全院工作规范发展”的工作思路,建立了由政治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组成的检务督察小组,直接对院党组和检察长负责,敢碰硬、不留情,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将检务督察部设在政治部,由政治部负责检务督察日常工作,建立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组长,各大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督察小组。初步形成了“党组领导、上下协调、部门配合”的督察体制,构建“一体化”大督察格局。三是加强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给检察人员带上“紧箍咒”,时刻警醒干警规范廉洁执法。
二、强化督察措施,拓展督察工作方式。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入额领导干部案件办理及通报的实施意见(试行)》《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执业活动的实施办法》《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控告申诉接访值班制度》等机关规范管理制度,形成《汉源县检察院制度汇编》,明确规定把督察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与评先选优紧密挂钩,奖罚分明,增强检务督察刚性和实效。二是建立运行机制。建立检务督察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配合与衔接机制,对在检务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沟通,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部门及时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督察小组备案。三是灵活运用方法。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职能部门督察与联合督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工作纪律、会议纪律、规范着装、办案管理、公车管理、食堂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进行督察。同时,积极探索,不断丰富督察方式方法,引进信息化管理元素,利用办公办案系统,分别对办公办文、执法办案情况实行网上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