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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24  来源:本站  点击量:13340  

1.掌握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院领导安排好各个时期的工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为院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围绕各个时期的检察工作和院领导的需要,主动收集各种信息,注意及时传递和反馈。

2.协助院领导处理和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搞好对内、对外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督促检查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作的开展。

3.负责贯彻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紧急、重大事件报告工作,规范公文运转和管理。

4.负责以院名义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通报等,审核印发重要文件材料,编发《检察信息》《情况反映》。

5.负责以院名义召开、应由办公室负责的会议的通知、筹备和组织,协调、实施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有关工作,检查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上级党委和人大通过的,由院办理的各种决议、决定的催办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及院领导交办、批办件工作,做好登记、签批、分发、催办、审查、反馈。

7.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联系工作。

8.负责档案管理,做好以院名义各种文字材料、各种案卷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等工作,推进数字化建设,保持档案工作先进水平,使档案为检察工作服务。

9.负责保密和密码工作,监督保密规定的落实情况,经常性对各部门及全体检察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保密检查,通报及解决问题。

10.负责财务管理,制定实施财务装备规划和部门预决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财经开支规定,做好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控建设、公务车辆、公务接待、枪支弹药装备保障、机关保障等工作。

11.负责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印章管理机要通信和值班值守等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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